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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实录|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4年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凯发k8网页登录

2024年02月27日 09:23:48 人气: 4492 来源: 江西生态环境
  2月26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4年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董良云发布和介绍有关情况。省生态环境厅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处处长熊强,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廖兵,省生态环境厅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处二级调研员尤文龙,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四级调研员熊武腾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言人江剑平主持新闻发布会。
 
  江剑平: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深入打好碧水提升攻坚战”新闻发布会。
 
  水是生命之源。加强水污染防治,提升水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
 
  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董良云先生,省生态环境厅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处处长熊强先生,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廖兵先生,省生态环境厅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处二级调研员尤文龙先生,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四级调研员熊武腾先生。请他们介绍深入打好碧水提升攻坚战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我先通报2024年1月份我省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2024年1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2%。11个设区城市中,景德镇市、抚州市和萍乡市pm2.5月均浓度同比下降,新余市和赣州市同比持平,其余6个城市同比上升;全省优良天数比率为84.2%,同比下降5.5个百分点。11个设区城市中,景德镇市和萍乡市优良天数比率同比上升,新余市和赣州市同比持平,其余7个城市同比下降。
 
  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景德镇市第一,赣州市第二,抚州市和上饶市并列第三,吉安市第五,鹰潭市第六,新余市第七,宜春市第八,九江市第九,萍乡市和南昌市并列第十。
 
  全省共35个县(市、区)和开发区pm2.5月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排名前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崇仁县、寻乌县、安远县、婺源县、浮梁县、会昌县、广昌县、南丰县、兴国县和全南县;排名后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安源区、湘东区、浔阳区、九江经开区、万载县、柴桑区、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濂溪区、鹰潭高新区、上栗县和青云谱区。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4年1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7.7%,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3个百分点。主要河流中,大桥河水质为良好;其余河流水质均为优。赣江流域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7.0%,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0.3个百分点。
 
  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7.7%;“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100%。
 
  全省地表水环境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前10的依次为:宜丰县、铜鼓县、靖安县、青原区、安福县、石城县、吉州区、吉水县、婺源县、芦溪县;排名后10的依次为: 青云谱区、安源区、全南县、德安县、分宜县、共青城市、龙南市、庐山市、南康区、新建区。
 
  下面先请董良云处长作介绍。
 
  董良云:谢谢主持人!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大家见面交流,首先衷心感谢各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也衷心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大力宣传!
 
  借此机会,我就深入打好碧水提升攻坚战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江西建设的重要一年,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生态环境部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决策,坚持“三水统筹”,纵深推进碧水保卫战,推动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改善。
 
  一、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7.0%,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平均水平7.6个百分点,国考河流断面全面达到优良水质;全省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5.1%,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长江干流10个断面连续6年、赣江干流33个断面连续3年稳定保持ⅱ类水质;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鄱阳湖水质持续改善。
 
  二、主要工作
 
  (一)坚持守正创新,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在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时期,始终坚持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战略目标不动摇,坚持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印发《江西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重点任务措施清单,为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整治提供了重要支撑。根据各地流域特点,督促11个设区市印发了市级重点流域规划,进一步细化了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围绕规划谋划重点项目,推动流域系统治理走深走实。二是强化达标攻坚。制定出台了《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成为全国首部着眼湖泊总磷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深入推动实施《鄱阳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开展了鄱阳湖断面总磷达标攻坚行动,压紧压实责任,奋力攻坚克难,推动鄱阳湖水质持续改善。三是强化工作力度。坚持“日预警、月通报、季会商”的预警通报机制,以省环委会水专委办名义印发通知,进一步细化生态环境保护约谈制度,不定期开展约请谈话或正式约谈,倒逼问题突出的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问题整改。累计发布综合预警信息353次,完成问题整改726个,下达各类通报51份,四次组织对12个县级政府和3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二)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问题攻坚持续推进。针对影响我省水生态环境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以扭住不放的决心,迎难而上,克难攻坚,扎实推进问题整改。一是不断增强水源地风险防范能力。依法依规新增划定3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12个农村乡镇水源保护区,撤销35个风险较大的水源保护区,督促74个县(市、区)建设了备用水源或双水源,162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二是不断夯实入河排污口整治基础。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共排查出重要江河湖泊入河排污口4600余个,溯源和整治比例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组织各地开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回头看”和鄱阳湖入河排污口交叉检查,出动2000余人次,检查排污口3800余个。三是不断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督促全省26个化工园区逐步开展“一企一管”明管化建设,将污水管网由“地埋式”转为“地上管廊式”,推动全省81个非化工园区对现有的地埋式管网开展排查、疏通和修复,工业污水收集效能不断提升;新建城镇污水管网1018公里,改造污水管网1042公里,城镇污水收集系统进一步完善。
 
  (三)坚持系统观念,水污染治理能力持续增强。面对水生态环境治理中的“硬骨头”“老大难”,在采取行政手段的基础上,综合采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各地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切实加强中央资金管理。指导地方积极谋划资金项目,建立完善项目审核机制,项目入库数量和金额均创历史新高,持续稳定保持全国前列。二是严实开展流域生态补偿。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第二轮省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组织各地签订流域补偿协议126份,全省上下游行政县(市、区)首次实现全覆盖;先后与广东、湖南、湖北等周边省份建立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三是扎实开展美丽河湖建设。制定印发《江西省美丽河湖创建评定办法(试行)》,将省级美丽河湖创建工作纳入2023年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工作评价指标范围;积极争取将我省省级美丽河湖纳入国家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赣州阳明湖成功入选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实现我省国家级美丽河湖零突破。
 
  三、2024年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
 
  2024年,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三个治污”,深化“三水”统筹,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切实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加快补齐水污染防治工作短板,不断完善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水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巩固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以高品质水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2024年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一是聚焦重点难点断面,多措并举推动问题整改,确保完成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目标。二是积极做好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工作,加快推进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三是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持续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四是强化鄱阳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开展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五是组织开展工业污染防治和入河排污口整治等专项行动,积极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六是加快推进水生态环境方面标准制定工作,切实提升依法治污水平。
 
  最后,希望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宣传和监督,动员全社会来共同参与、共同努力,共同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谢谢大家!
 
  江剑平:谢谢董良云处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请举手示意,并介绍所在新闻机构。谢谢!
 
  答记者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际在线:2024年1月1日,《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反响热烈,能否具体介绍一下《条例》的特色亮点?
 
  熊强:谢谢您的提问。首先,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本条例是全国首部针对湖泊总磷污染防治制订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是江西以“小切口”立法解决生态环境大问题的重要尝试,《条例》的特色和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突出政治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和法治建设,提出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条例》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系统治理的重要举措;是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江西工作提出的“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特别是“在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上善作为”的殷切期望,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是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全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具体行动,将为全国生态文明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贡献“江西经验”。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在精准施策、务实有效、便于执行上下功夫,整部《条例》共30条,不分章节、形式简明,虽然篇幅不长,但立法目的明确、直奔主题,专门针对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进行制度设计,按照减少外源污染、控制内源污染、加强污染整治与修复的防治思路,突出流域滨湖地区的防治,做到能具体的尽量具体、能明确的尽量明确,力求每一条都可行管用,一部法规能够有效解决一个问题,切实将“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贯穿立法始终,为推动鄱阳湖流域总磷控制与削减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是突出江西特色。牢牢把握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的功能定位,《条例》着眼于以法治方式助力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着眼于解决实践中需要通过立法加以规范的问题,以法律条文的方式将近年来我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专项行动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相关政策与措施固化下来,实现了多个首次。比如,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及其工作职责;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阳台、露台洗涤污水直排问题作出规定;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鄱阳湖流域含磷洗涤剂使用问题作出规定;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列入重点排污单位的涉磷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安装含总磷指标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对鄱阳湖流域滨湖地区进行重点管控等等。
 
  谢谢大家!
 
  江西日报:2023年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5部门印发了《江西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请介绍下本规划的特点以及在抓好规划实施方面有哪些安排?
 
  董良云:谢谢您的提问。《江西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我省生态环境系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殷殷嘱托、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的具体举措。《规划》编制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聚焦问题、多措并举等原则,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严格对标对表。《规划》既对标“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和国家重点流域规划任务,又有效衔接了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美丽江西建设规划纲要等内容,突出了江西特色。二是突出构建体系。《规划》坚持系统治理,突出以河湖为统领,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统筹发力,部署水功能区、控制单元管理,细化行政区域责任管理,深化污染源和排污口管理,着力构建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要素、主体、政策工具协同的治理新体系。三是注重落地实施。《规划》创新采用清单式管理方式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形成了全省国省控断面水质目标清单,深化问题—成因—措施—项目“四个在哪里”分析研判,形成流域(区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要点和重要水体重点项目清单,逐一明确责任主体,体现大抓落实的鲜明导向。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实施《规划》的攻坚之年,为此,我们准备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抓好《规划》实施: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聚焦鄱阳湖、入河排污口等重点领域,抓好一批突出问题的整治。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推进实施鄱阳湖总磷污染削减与控制,强化排污口排查溯源和不达标断面治理,推进长江和赣江水生态监测。二是推进污染治理。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支持在适宜地区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创新。会同职能部门持续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加强项目谋划,强化要素保障,规范项目实施,突出绩效考核。三是强化监督帮扶。发布断面水环境质量、水污染综合指数等,围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汛期污染强度、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目标任务,强化对县市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督导和现场帮扶,提升治水能力,汇聚治水合力。
 
  谢谢大家!
 
  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2023年鄱阳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专项行动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成绩,下一步有什么工作打算?
 
  尤文龙:谢谢您的提问。首先,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23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定位,坚持“三水”统筹,突出“三个治污”,大力推进鄱阳湖总磷污染防治,不断改善和提升鄱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是科学谋划攻坚。深入推动实施《鄱阳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照分年度逐步推进的原则,谋划开展了湖区断面总磷达标攻坚行动,压实责任、攻坚克难。自9月起开展了“百日攻坚”行动,每月派出11个由厅领导带队的督导帮扶工作组,通过明察暗访、现场核查、座谈交流等方式,督导推进整治措施和工程项目落地落实。
 
  二是强化协调联动。2023年11月,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召开了鄱阳湖滨湖县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现场推进会,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同时,与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水作业行为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鄱阳湖周边内湖闸坝监管的通知》,对采砂、疏浚、航运、闸坝等涉水作业行为和基础设施进行监管。
 
  三是夯实基础保障。推进“互联网 治水”智能化监管模式,在鄱阳湖湖区断面安装自动监测微站和高空瞭望设备,在重点断面上游和规模以上内湖闸坝增设监测点位,持续提升监测预警管控能力。出台《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启动《江西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要求(试行)》制订工作,为总磷污染防治提供法治保障。
 
  四是严格考核奖惩。将鄱阳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专项行动工作成效作为省生态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范畴,推动各地各部门积极主动作为;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先后3次发布总磷污染防治典型案例。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鄱阳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专项行动,牢固树立全年达标攻坚的理念,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一手抓治理、一手抓管控”的思路和“五保”的原则,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聚焦重点区域(流域)、重点领域再发力再攻坚,推动鄱阳湖总磷浓度持续下降、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谢谢大家!
 
  百度:能否介绍一下我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及实施情况如何?
 
  廖兵:谢谢您的提问。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我们会同省财政厅、发改委和水利厅等省直部门,共同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做深东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2016年、2019年、2022年先后与广东省签订了三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在此基础上,赣粤两省签订了跨省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建立了“联合协作、研判预警、科学应对、后期处置”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我省东江流域累计利用生态补偿资金30亿元,开展了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等工作,协议签订以来,交界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二是做实渌水流域生态保护补偿。2019年、2022年先后与湖南省签订了两轮《渌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在此基础上,赣湘两省签订了《萍乡市、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萍水河、渌水跨省界流域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合作框架协议》和《株洲市醴陵市、萍乡市湘东区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出台了《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明确流域治理职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联动监测与执法。目前萍乡市渌水流域累计利用生态补偿资金2.82亿元,扎实推进跨界污染防治,协议签订以来,两省交界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三是做细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2018年实施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以来,取得了良好成效。2022年我省印发《江西省健全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2022—2025年)》,实施第二轮省内流域补偿。目前,省财政累计下达补偿资金21.56亿元,引导和调动地方资金投入流域生态环境治理。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共抓大保护的工作格局,突出流域保护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完善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推动流域高水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谢谢大家!
 
  江西都市广播:据了解,我省赣州阳明湖入选全国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能否介绍一下我省美丽河湖相关工作情况?
 
  熊武腾:谢谢您的提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同时强调要继续抓好美丽河湖建设。近期,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坚持要素统筹和城乡融合,重点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到2027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到2035年,美丽河湖基本建成。
 
  2020年起,生态环境部两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活动,为全国各地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树立了“学有榜样、做有标尺、行有示范、赶有目标”示范引领作用。为做好我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工作,对标生态环境部工作要求,我们主要做了三项工作。一是强化业务培训。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活动以来,我们多次邀请相关专家为省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水环境管理同志进行专门授课,解决了大家在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工作中的难点疑点,理顺了工作思路。二是制定创建办法。积极争取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支持,经省委省政府批复同意,制定印发了《江西省美丽河湖创建评定办法(试行)》,明确了省级美丽河湖创建工作有关要求,为创建国家美丽河湖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加强统筹推进。对标生态环境部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的相关指标要求,我们组织各地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推动地表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开展水生态指标调查评估,全面提升水资源保障水平,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各项指标任务有序推进。
 
  通过上述工作,我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赣州阳明湖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实现我省国家级美丽河湖创建零突破。
 
  下一步,我们继续对标生态环境部有关工作要求,完善省级美丽河湖清单,依托《江西省美丽河湖创建评定办法(试行)》,加快开展省级美丽河湖创建工作,推动我省水生态环境保护从“量”到“质”的转变、推动我省水生态环境保护从单一的水环境质量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转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谢谢大家!
 
  江剑平: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到此结束。谢谢各位新闻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江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再进行咨询、沟通或专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原标题:全文实录|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4年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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